来源:遂昌新闻
公告
根据《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医院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医院医共体恢复下列诊疗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耳鼻喉科门诊:恢复
二、眼科门诊:恢复
三、体检中心:恢复
四、肺功能试验、内镜诊疗项目(含纤支镜、消化内镜项目)、幽门螺杆菌呼气试验等:恢复
五、口腔门诊:可择期的诊治项目继续暂停诊疗,急诊除外。
就诊患者须知
自年2月19日起,除了口腔科门诊可择期的诊治项目继续暂停,其他科室全面恢复诊疗。
1.所有来院患者及陪同人员,请佩戴口罩。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诊前请主动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5℃)和(或)咳嗽;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6)有接触过近期被隔离的人。
3.医院在门诊大厅设有预检分诊台,医院后必须经过预检分诊台分诊,请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后方可进入门诊楼各诊区就诊。
所有患者,不论是否发热,如果近2周内您曾被隔离或接触过的人员已被隔离治疗,或者有疫区旅居史,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台的工作人员,以便我们为您提供及时安全的诊疗服务。请不要隐瞒、谎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未经分诊、无体温记录的患者,医院一律不接诊。正常体温患者可进入门诊各诊区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5.非上班时间请到急诊室就诊,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6.尽量医院,特殊情况陪同者须配合医务人员测体温并登记。
来源: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