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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人,森林防火这些事请你牢记在心

近期,我县持续大风干燥少雨天气,又逢春耕时节,野外用火剧增,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什么是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气候都称为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一般都特别突然,来势凶猛。人类扑救森林火灾的时候,困难很大。严重的时候还会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烧毁城镇。所以说,森林火灾破坏性很大。

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应当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林业生产性用火以及进行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途经林区的火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不得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不得干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备的森林消防专用电台频段的正常使用。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禁止谎报森林火警。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不可乱扔烟头,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请文明祭祀,消除林火隐患。

请记住

森林火警

我们要做到

1、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2、发现森林火灾、火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3、教育家庭成员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监管好儿童和智障人员。

4、防火期内做到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不烧荒,上坟不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等。

5、野外生产用火必须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确保安全后实施。

来源:遂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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