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广大居民:
根据《遂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工作计划》《遂昌县禁燃区蜂窝煤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提高空气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建设美丽幸福大花园,决定开展禁燃区蜂窝煤专项整治行动。
请您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停止使用你户的蜂窝煤以及煤炉,改用其他清洁能源。年6月10日启动整治行动,现对存量煤炉及煤球进行回收,回收标准为:煤球0.5元/个,一芯煤炉20元/个,二芯煤炉30元/个,三芯以上煤炉50元/个。
请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按期限自行淘汰或者到指定地点由政府回收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8月30日以后不再享受回收政策。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为保护我们家园的碧水蓝天,也为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着想,请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禁燃行动,拒绝使用高污染燃料!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遂昌县市场监管局
遂昌县生态环境分局
遂昌县经商局
遂昌县妙高街道办事处
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