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水市财政局坚持将建设农村公路作为转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面助力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打造革命老区振兴之“路”。目前,云和县、龙泉市创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市培育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8个。
一是谋定“思路”,强化顶层设计。参与制定《“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财政支撑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参与发布《大花园(国家公园)公路建设规范》地方标准。配合出台《丽水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活用考核指挥棒,注重难点突破,推动各县(市、区)相继出台推进“四好农村路”有关政策办法。层层签订“四好农村路”工作责任书,实现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市域全覆盖。
二是倾力“铺路”,加大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凝聚省市县三级资金保障合力,年至今累计投入重要县道、农村公路建设管养资金亿元。紧盯上级政策动向,在省六档“四好农村路”目标考核奖励标准中,丽水市所有县全部挤入前三档,成功争取奖励资金4.1亿元。抓住省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契机,成功申报个项目,累计获得省级以上专项补助8亿元。制定出台《丽水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市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万元,对每个创建省级示范县、市级示范乡镇、市级精品示范线的县(市、区)分别给予万元、30万元、万元的奖励。
三是多元“养路”,用活市场机制。建立农村客运财政补贴机制、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大力推行农村客运“一票制”,由当地财政兜底,落实票价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探索养护巡查员总承包制度,专人专职协助服务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持续深化农村公路财产保险机制创新,构建“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的丽水农村公路财产保险机制,以1.7亿元保费投入获得2.73亿元理赔资金,农村公路参保总里程达1.4万公里。率先完成全省首例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全市统一招标,积极探索“共保体”保险服务融合模式,推动公路财产保险机制迭代升级。
四是大胆“探路”,助力共富建设。推进运游结合、融合发展,创新实施“交通+”战略。重点对红色景区通景公路、红色村镇农村公路进行改造提升,盘活沿线闲置土地资源,打造山区共同富裕走廊。推进红色文化与“四好农村路”交融助力乡村振兴,云和小顺、遂昌王村口、松阳安岱后等一大批红色教育基地走上了农旅融合发展之路。如遂昌县坚持打造特色品牌化自驾越野路线产品,带动乡村人气、财气大幅提升,“遂昌山路”品牌累计带动沿线乡村农家乐、民宿、餐饮、农特产品销售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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