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考
信
息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02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年4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国家“”、“”工程重点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3.本县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以及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年4月19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按社会人员报考。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年4月19日至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03
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