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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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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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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现开展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请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和个体户,于年7月20日24:00前到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属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

一、筛选的条件和对象

(一)小微企业补助条件

1.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的企业。

2.补助条件

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第一类: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第二类: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第三类:特殊价值。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第四类: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零参保的小微企业除外)。

小微企业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补助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补助条件

1.个体工商户的界定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2.补助条件

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第一类: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第二类: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今年1-4月有纳税申报记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第三类:特殊价值。被认定为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第四类: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不少于去年年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零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限额以上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补助范围。

(三)小微企业不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3.未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5.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8.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

9.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2.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4.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5.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6.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材料

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两直”补助,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力下降情况的表格中需填写用电户名、户号。

三、申报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于年7月20日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步:县专班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和个体户进行筛查核实;

第三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

第四步:对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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