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经郯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滕厚峰同志为郯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滕厚峰同志为郯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刘昌栋主任向滕厚峰代理院长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滕厚峰代理院长与新任职的同志们面向国旗、手按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他表示,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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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郯城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滕厚峰通过人大任命并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