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遂昌县消防大队决定招聘大队合同制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合同制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及社会救助等工作,共招8名;
2.辅助执法人员:主要从事防火监督检查等工作,共招2名;
3.宣传员:主要从事消防安全宣传、火灾调查和文书工作,共招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消防员:
1.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不曾因劣迹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
2.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高中或中专、职高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肝炎、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体检符合《丽水市合同制消防员体格标准》;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篮球等运动专业人员优先;
5.征招的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期间统一着消防部队规定的制式服装,日常管理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6.试用期结束后由遂昌县消防大队进行统一考评,采取末位淘汰制,聘用5人,淘汰3人。
(二)辅助执法人员、宣传员
1.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不曾因劣迹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2.男性,年龄在22--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肝炎、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大专以上学历;
3.辅助执法人员、宣传员要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耐心细致,勇敢正义,社交沟通能力强;
4.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者优先;
5.工作期间统一着消防部队规定的制式服装;
6.试用期结束后由遂昌县消防大队进行统一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三、相关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员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收入基本工资元,试用合格人员与丽水市雷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遂昌县消防大队工作,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使用单位帮助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合同制消防员每月收入不低于元(不包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及考核合格后每周休息1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年休假10天,工龄满5年的队员享受年休假15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3.消防队提供合同制队员在队时的食宿,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
4.优秀合同制消防员设立奖励、技术培训、入党等待遇。
(二)驾驶员兼辅助执法人员、宣传员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收入基本工资元,试用合格人员与丽水市雷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遂昌县消防大队工作,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使用单位帮助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资约元左右(不包含五险一金)。
2.实行8小时上班制,每周休息两天,年休假10天,工龄满5年享受年休假15天,需加班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中驾驶员每周需要轮流值班。
3.消防队提供午餐,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年11月1日至年11月10日;
2.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4.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大队统一组织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政审,经过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5.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报告符合要求后到大队办理相关试用期手续;
6.联系人:许淡(指导员)
许林峰(中队长)
遂昌县消防大队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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