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藏2亿多现金不敢花不敢用的“金融第一贪”赖小民,
往下水道倒茅台倒不尽的“亿元贪官”王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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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这股东风,丽水也打出了一记反腐重拳!
审判现场
1月13日上午,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根耀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徐根耀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扣押在案的徇私舞弊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和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元
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年4月,徐根耀在担任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并从事遂昌县妙高街道三溪口区块房屋征收方案的制定等工作期间,将政府尚未对外公开的该区块房屋征收内部决策信息以及征收红线范围泄露给曾某华、梁某猷、徐某、梁某,并扩散给项某英、缪某华、包某梅、包某琴、郑某等人。
在征收公告出台前,这些人提前在征收红线范围内购买房产,并获得大额征收补偿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其中,曾某华向徐根耀提出合伙购买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的科技宾馆四楼和六楼的房屋,在获得征收补偿款后按比例分钱。
徐根耀考虑其职务身份特殊,不能购买。
就与曾某华等人商议,最终由梁某猷代表其与曾某华合伙购买该处房屋,并由徐根耀以借为名出资万元。
之后,曾某华与梁某猷以万元左右的价格从陈某处购得该处房屋。
该处房屋被如期征收,大家获得.万元补偿款。
其中徐根耀从中获利.万元。
据调查,年至年期间,被告人徐根耀利用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相关工程及事项的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被审理人
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超市卡、茅台酒、五粮液等财物,价值折合共计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根耀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露工作秘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从中谋取私利.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庭最终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现场,徐根耀悔恨不已,在旁边听审的家人,早已泣不成声。
此外,在此次法院公开庭审中,还邀请了全县各部门一把手及部分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现场旁听,以示警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