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沦落到这个地步,都是自己没有坚持原则的结果……我十分后悔,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同事、对不起我的家人……”站在被告席上的徐承蔚哽咽着表达了他的悔罪之情。
5月26日上午,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遂昌县云峰街道原副主任徐承蔚受贿罪一案。“法治云课堂”同步直播,近4万人观看。
庭审现场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遂昌县纪委监委、遂昌县委政法委、遂昌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法治云课堂”活动。遂昌县纪委监委、经商局、环保局等单位组织工作人员百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更多的人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丽水中院抖音号观看了直播。
经遂昌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承蔚在担任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承揽监理业务等事项上提供方便,前后共9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伙同他人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3万元,其中10万元未遂。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承蔚构成受贿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结合其认罪认罚态度,判处被告人徐承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工程建设领域利益大、竞争激烈,历来是腐败案件的高发领域,徐承蔚曾经也是心系群众、砥砺奋斗的好干部,但最终因为贪图小利和侥幸心理铸成了大错……
宣判后,承办法官在庭上点评道:
徐承蔚的犯罪原因,首先是思想上的蜕化;其次是客观环境的影响。正因为徐承蔚视党性原则、法律法规为儿戏,没能守住底线,触碰了高压线,最终以身试法。希望旁听听众与“法治云课堂”的观众,引以为戒,树立良好的人生理想和法律意识,避免重蹈违法犯罪的覆辙。
各单位组织观看“法治云课堂”
撰稿:徐超
编辑:史梓敬
作者/来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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