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
公示
根据《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核查,初步确定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拟补助名单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年07月22日至年07月24日。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对象享受补助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单位:遂昌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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