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开始执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为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年10月1日起,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类别。
隆阳区、腾冲市划分为
二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元(原标准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原标准14元)
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划分为三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元(原标准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原标准13元)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
编辑:姜永华责任编辑:杨清宗保山新闻网保山最新的时政要闻及经济、文教、科技、体育、社会等各方面的新闻信息;保山的发展战略、大政方针,保山改革开放的新成就,展示保山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以及各行各业的发展进步。篇原创内容 该 -220 ( 投稿邮箱:wxbs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