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如下???
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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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能参加年度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年北京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在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非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8月9日(星期一)8:30至17:00,请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到应聘单位邮箱(附件1中各单位网上报名邮箱)。
1.《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职称、资格等(具体要求参考《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注: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5.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
7.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意: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发送邮件,提前或者滞后发送以及重复发送邮件视同报名无效。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申报岗位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8月10日(星期二)至8月11日(星期三)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三)线上岗位能力测试
1.8月13日(星期五)至8月15日(星期日)统一组织线上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按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分别进行,教师岗位:说课,总时长20分钟(含互动)。其他专技岗位(会计、出纳、校医、网管等):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3-5题,总时长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不足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将于8月17日在数字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