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考应届毕业生条件,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年1月1日至报名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年3月21日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应为25周岁及以下),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及部分护理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当年毕业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情况表)。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3月31日下午16:00结束。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需求情况表》(附件1)查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在表中“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原件;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
(4)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及代码+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考生将报名材料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后,务必与招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影响报名。邮箱及电话详见《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需求情况表》(附件1)。
2.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线上资格审核,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报名或者报名表格使用不正确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1:5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通过数字东城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