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渡难关、保经营、稳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13号)精神,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据测算,该政策预计将为全县家参保单位减征社保费万元。
具体减免范围是什么?
此次减免政策从年2月开始执行。
具体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大型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社保费减征、免征、缓缴和返还有什么区别?
社保费减征是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年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以及对所有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社保费免征是对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社保费缓缴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社保费返还是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可返还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
县人力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力社保局减征措施将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