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25个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名单,遂昌县检察院打造的“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成功入选。
▲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位于遂昌西南部,总面积30万亩。主峰米,为浙江省第四高峰。保护区内有海拔千米以上的原始林近万亩,有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18种;有黑麂、黄腹角雉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黑熊、白鹇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6种,享有“生物基因库”的美称。
为更好地守护遂昌的绿水青山,全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遂昌”样板,遂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年联合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机构改革更名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共同打造九龙山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年9月,以九龙山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为依托,挂牌成立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重点突出“集中委托修复”模式和对当地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着力打造集宣教、预防、办案、修复于一体的先进综合示范基地和重要窗口。
▲年与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共建签约仪式
集中委托,打造生态环境修复“新方式”
▲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珍稀植物园
遂昌县检察院联合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共建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修复项目专业化、资金使用透明化、程序实施规范化、成果验收科学化“四化”为实施标准,对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损害在事发地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有结余“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的,根据保护区地理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集中委托管理中心在保护区内开展珍稀植物种植繁育、沿线林相培育改造、野生动物放生保护、濒危物种拯救保护等多种专业修复项目,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左)和聘任专家(右)
在此基础上,遂昌县检察院建立健全上下游配套协作机制,一方面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专家人才库。聘请了一批生态保护领域专家作为该院“智囊团”成员,辅助相关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目前专家库中各领域专家合计已达15名。另一方面出台《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工作意见》,及时把握生态修复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集中委托替代性修复工作。
▲九龙山科研基地与九龙山榧育种基地
遂昌县检察院依托保护区内珍稀植物园、九龙山科研基地、育种基地等,将部分生态修复赔偿金用于支持开展珍稀植物资源研究保护及当地特有物种九龙山榧的繁育、种植与保育工作等。
加强协作,打好打击违法行为“组合拳”
▲年设立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官办公室
在保护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官办公室法律监督及九龙山管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作用。双方通过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监督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以及风险预警机制共五项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严厉打击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年以来,遂昌县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2件,民事公益诉讼17件。办理涉生态环境类公诉案件39件。其中除办理多起涉及九龙山周边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外,今年还调查、办理涉及九龙山周边的5件9人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已于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判决共计赔偿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资源损失元。另1件涉及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余万元的案件目前已完成诉前公告程序。
▲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3月,遂昌县检察院还联合九龙山管理中心、县法院、森林公安、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当地乡镇政府等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巡查当地交易集市5处,收缴狩猎铁夹40余个,组织周边护林员及网格员集中宣讲1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告知书、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数百余份,积极为县域生态保护及公共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整合资源,构建生态法治教育“防护墙”
▲宣教展览
遂昌县检察院与管理中心整合双方宣传资源,在管理中心的宣教中心开辟了检察板块,通过展板、视频、图册等内容展示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等情况,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在九龙山保护区周边开展法治宣传(左)和巡回审判活动(右)
同时,以梳理一批典型案例、共建一支联合宣讲队、设立一个检察展览区、打造一条宣教长廊、开展一次巡回审判、形成一篇预防报告“六个一”为载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作,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目前已开展联合宣讲3次,组织巡回审判1次,宣教长廊也已建成。
接下来
遂昌县检察院将以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为抓手,探索实践新时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县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奋力擦亮“遂检公益诉讼”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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