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5人,部分岗位非京籍也可报名,一起来看↓↓
一、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年8月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
4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社会在职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
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0岁。应聘人员不满18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应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资格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
高校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1月3日(星期二)9:00至17:00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写《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以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