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昌县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效益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取得了显著成效。
完善制度建设。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转让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为有效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优化审批流程。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资局审批;事业单位拟将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的,经可行性论证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资局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出借或投资、担保。
严格处置审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擅自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建立资产台账。建立国有资产台账,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实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加强公务仓管理,建立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使资产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全面清查,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闲置情况进行“台账化”管理,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杜绝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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