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日前,余姚市大隐镇学士桥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李明波因受贿罪、敲诈勒索罪被处有期徒刑11个月,当地村民拍手称快。
一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项治理
直击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石垟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叶正环违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年12月11日,省纪委省监委通报8起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把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帮扶及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一并纳入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六个一”工作方案,会同14家职能部门明确23个整治项目,重点发力、精准施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舟山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直抵各单位和基层一线,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武义县将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九大类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开展“清风”行动护航民生。杭州市临安区开展村级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三小”专项整治,通过“镇街月度自查、部门季度督查、纪委平时抽查”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全区通报,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确保村级工程清廉质优,村级资金阳光管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最严明的纪律处理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向扶贫资金伸出的“黑手”,严肃查纠扶贫帮扶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据统计,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起人。
“打伞破网”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该案共涉及人员人,留置30人,其中25人涉嫌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纪依法查办杭州市滨江区以虞关荣为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
“打伞破网”,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坚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主攻方向,制定“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落实联点包案、提级管辖等制度,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工作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对全省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介入,查实起涉黑案件中有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占比94.59%;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中有起存在腐败或“保护伞”,占比43.49%。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专案组,严肃查处景宁县原维稳办专职副主任李海敏、遂昌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助理陈春明等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获得了良好社会反响。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杨伟祥涉黑案件背后9名涉嫌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人员同时收网,在当地形成较大震慑。
各地各单位还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上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