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审议通过了11个项目,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6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2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个,涉及交通项目9个、水利项目2个。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了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桐乡段、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江北至南市)段、常山县常山港治理二期工程、国道开化县音坑至华埠段改建工程、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工程等6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0.74万亩,总投资.亿元;通过了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宁波段)等2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用地面积共0.万亩;通过了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段增设柳市互通工程、诸永高速公路延伸线增设温州北站互通工程、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增设文成南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等3个国家委托用地预审项目,预审面积共0.万亩。
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项目为导向,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为我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对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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