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沉执法力量。由各乡镇(街道)按照自身功能区划、产业布局、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提出“执法力量需求清单”。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力量下沉方案,实现下沉力量精准落实。截至目前,以“乡镇需求、部门满足”模式下沉来自13个部门的人,实现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占县域执法力量的60%以上。二是锁定人员力量。建立备案“锁定”机制,对下沉的执法人员和编制进行“双锁定”,派出部门不得随意抽调,确保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稳定性。三是同步考核评价。将下沉执法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管理体系,与乡镇(街道)干部同步开展“战斗力指数”数字化考评,实现同管理考核、同绩效奖励。所有“锁定”执法人员的党团工关系、工作经费、绩效奖金等划转至乡镇(街道),享受驻地乡镇(街道)干部上浮比例津补贴,并将下沉人员年度考核总体优秀比例调升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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