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几个地方发布文件,对购房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实施补贴。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嘉兴市、湘乡市、嘉兴市、遂昌县4地购房补贴新政年最新,供大家参考。
一、嘉兴市购房补贴新政年最新
年8月2日,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了《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别给予每平方米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每平方米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有关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
二、湘乡市购房补贴新政年最新
年7月29日,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湘乡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湘乡政办发〔〕14号):
1、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签订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市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2、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
对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在我市创业就业,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为公务员、且在湘乡工作满6个月的,购买我市城区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元/平方米,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元/平方米,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元/平方米,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元/平方米。
三、潜山市购房补贴新政年最新
年7月28日,潜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潜山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经企业人才领导小组认定为“四上”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在潜购买首套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及以上按购房总价的4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按购房总价的30%给予补贴,最高40万元;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或中级职称、技师)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最高25万元;全日制大专生(或初级职称、高级工)按购房总价的10%给予补贴,最高15万元。
2、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3、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在城市规划区内首次购买且购买面积在平方米以下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3%的购房补贴。在城市规划区内仅有一套住房,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2%的购房补贴。
四、遂昌县购房补贴新政年最新
年7月25日,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购房契税补贴及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1、契税补贴
在年7月1日至年9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房产交易契税留存地方部分%给予补贴。
在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房产交易契税留存地方部分80%给予补贴。
2、购房补贴
凡在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购房合同总价(不含车位、柴间等)的2%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4.5万元/套,产权登记后不因面积变化而多还少补。
凡在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二手住宅的按购房完税凭证记载的购房金额总价的1%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套。